這些事我真的不太懂。
七十歲的老太太不幸在搭貓纜時因身體不舒服猝死。
救護車廿分鐘才到,要檢討是哪個部份讓救護車拖延了時間;但我不懂為什麼要要求假日救護車得在現場待命呢?
再之前,有個男孩從大賣場的手扶梯摔落,家屬也嚷嚷著說為什麼沒有防護措施要賠償。常人不會趴爬在手扶梯上吧,怎麼媽媽都沒有覺得自己管教無方呢?
更之前,有個十來歲的女孩,跑到馬路上追公車被輾傷了,受傷的孩子總令人心疼,可是這又怎麼能怪公車司機呢?
還有許多許多,有的是當事人無理,有的是新聞報導角度的偏頗,我總是不解。
因為怕戲水會出意外,所以不是封閉海岸線,就是救生員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,這是對的嗎?
夏天游泳的人這麼多,我帶著孩子們去泳池,一雙眼睛要盯著我的孩子們,常常會顧此失彼,更何況是要盯著全場所有小朋友們的救生員呢?
會游泳的人都知道,水中的意外發生總在一瞬間,如果出了狀況沒有及時發現往往就有致命的可能,你怎麼可能把孩子的安危與否全交給救生員,而自己在旁邊看報紙喝茶聊天。
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家長為自己的孩子們負責。
告示牌寫著不要跳水,你硬要跳又怎麼能怪人家。
老大很小的時候,手指被百貨公司的電梯門夾傷了,人多她爸爸抱著她靠著電梯門,門開時她好奇地把手貼在門上,結果順著門滑行的方向就夾進了電梯門縫裡,還好她手指頭細,用了些力硬拉了出來,有些腫脹,除了嚇壞沒什麼大礙。
這小妞年紀這麼小當然要怪抱著她的老爸,怎麼光顧著看電梯小姐都沒有注意到小孩的手呢?還把可愛的電梯小姐也嚇壞了。
我愈來愈不懂。
怎麼明明白白的是非曲直怎麼愈來愈模糊。
怎麼我看到的,都跟我娘教我的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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